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1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,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:
一、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。
二、通过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:按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3200万股计算,每10股派人民币5元(含税);B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,以美元支付。
三、续聘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
。
四、通过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:伊泰集团)所持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8%股权的议案。
五、通过公司分别为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、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。
六、通过公司与伊泰集团银行贷款对等互保的议案。
